不知不觉喝到了半夜,桌上的酒瓶已经数不清了。
清吧里的氛围渐渐热闹起来,腊月的年味儿在音乐声中弥漫。
胃里一阵翻江倒海,我跌跌撞撞地冲向洗手间。
扶着马桶吐得昏天黑地时,隔壁传来了熟悉的说笑声。
”放心吧,不出一个星期,程子墨肯定会来求我复合。“
殷小梦的声音里带着得意,仿佛今天的事情对她毫无影响。
她的闺蜜也不屑附和她,说就因为这点事就分手,我真是小气。
还劝她反正振宇哥这次是真的回来发展了,分手了也不要害怕。
”说实话,我还真有点舍不得程子墨,毕竟养了两年的狗,说丢就丢也挺可惜的。“
”就是觉得他太窝囊了,一点男人的样子都没有。“
”你知道吗,有次我故意考验他,半夜说想吃城东的糖水,那傻子二话不说就骑着电动车去了,淋了一身雨都不带抱怨的。“
殷小梦说着还笑出了声,像在讲什么有趣的段子。
她的闺蜜说让殷小梦悠着点,听说振宇哥家里给他物色的未婚妻是半导体大亨的女儿,殷小梦可能斗不过。
最好是先别把我得罪太死,留着当备胎也好。
我靠在隔间的门上,冷笑着摇了摇头。
原来在她眼里,我就是个随时可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备胎。
以前总觉得她单纯,连这家店是我开的都没告诉她,就怕她知道太多会变了心。
现在看来,是我瞎了眼,居然会为这种女人付出真心。
两年的真心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,可笑至极。
不过她们想把我当备胎的美梦怕是要破灭了。
就算没听到这些对话,在看到她跪在地毯上那一刻,我对她的感情就已经死得透透的了。
现在回想起来,只剩下恶心。
我扶着发疼的太阳穴,准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。
”哟,这不是程少吗?这么巧,我正要找你呢!“
商振宇带着两个小混混模样的人拦住了我的去路。
真是冤家路窄。
但我懒得理会这种跳梁小丑。
我面无表情地绕过他们,朝外走去。
一个染着一头银毛的小混混突然抓住我的衣领。
”聋了?没听见我们振宇哥在跟你说话?“